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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國內航行海船和500總噸以下國際航行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延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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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發布人:
admin 發布日期:
2020-06-19 |
為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履約工作,進一步規范海事勞工條件檢查,近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發布通知,《推進國內航行海船和500總噸以下國際航行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實施方案》的實施時間整體延后一年,即自2020年11月18日起實施。
通知對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的名稱、規格和編號進行了明確說明。并要求海事勞工條件檢查專用章由各直屬海事局自行刻制,實施海事勞工條件檢查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向直屬海事局申請專用章,專用章的刻制、使用與保管按照有關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摘自《中國水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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